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怀远县万福镇刘楼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怀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远县万福镇刘楼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怀发改审批【2025】187号
1.4 招标人:怀远县万福镇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怀远县万福镇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怀远县万福镇刘楼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5HYGCZ085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HYGCZ085
2.5 建设地点:怀远县万福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怀远县万福镇刘楼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本次包含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设计:依据现行相关规范及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及业主相关具体要求,进行地质勘察、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等所有配套设计内容以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评审的内容(设计成果应能通过主管部门的评审)。(具体内容依据项目内容及需求);以及包括本项目勘探、测绘、测量等工作内容(根据招标人和项目需要),即相应阶段勘察、测量等,提供相应成果文件、技术资料及后续服务等工作。
(2)工程施工:设计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总承包施工、试验、系统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期维修、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详见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其他附件。
2.7 合同估算价:924.069256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120天。
2.9 招标范围:怀远县万福镇刘楼村和美多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项目位置位于:怀远县万福镇刘楼村,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原有公共文化活动广场改造、刘楼村入口形象文化小品建设;刘楼组、计杨组原基础道路提升,包含改建、新建道路,附属设计绿化、亮化等改造工程;居民生活污水治理;局部巷道整治、五小园建设等;老旧居民周边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人居环境整治零星工程。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初步设计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设计、采购、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③之一即可,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和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合同履行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完毕)且为本项目设计负责人。
(3)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要求。
(3)施工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要求。
3.1.5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7 信誉要求:无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投标单位的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应满足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应满足施工资质要求。若投标单位为联合体,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方要求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分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3.4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①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若投标单位不是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不少于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项目企业类型为:建筑业。
③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投标人应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ahggfwpt-zhutiku%EF%BC%89%E7%99%BB%E8%AE%B0%E6%B3%A8%E5%86%8C%EF%BC%8C%E9%80%9A%E8%BF%87%E9%AA%8C%E8%AF%81%E5%90%8E%EF%BC%8C%E7%99%BB%E5%BD%95%E3%80%90%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5%90%8D%E7%A7%B0%EF%BC%9A%E5%A6%82%E8%9A%8C%E5%9F%A0%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91%E6%9F%A5%E9%98%8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5%A6%82%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F%BC%8C%E5%88%99%E5%BA%94%E5%9C%A8%E7%AC%AC4.1%E6%AC%BE%E8%A7%84%E5%AE%9A%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5%86%85%E9%80%9A%E8%BF%87%E3%80%90%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5%90%8D%E7%A7%B0%EF%BC%9A%E5%A6%82%E8%9A%8C%E5%9F%A0%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3%80%91%E5%9C%A8%E7%BA%BF%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代理机构咨询电话:如0551-62220173】。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2 开标地点: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招标项目采用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方式开标,具体操作见《蚌埠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8.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8.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8.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投诉。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蚌埠市)、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http://***/);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招 标 人:怀远县万福镇人民政府
地 址:怀远县万福镇万福村
邮 编:2334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韩润
电 话:13955201006
10.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博思益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怀远县新河路26-16号
邮 编:233400
联系人(暨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张旭
电 话:15105520365
10.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有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安徽CA(0552-2078835)。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电话:010-86483801
10.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12-58188516
10.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怀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禹都大道501号
联 系 人:-
电 话:0552-8058029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 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主锁或副锁)获取招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使用数字证书(主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到安徽蚌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证书办理窗口,联系电话:0552-2078835。
11.2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避免因网络速度慢或网络拥堵导致系统关闭前无法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招标文件,责任自负。
11.3 其他补充事项说明:无
12.投标保证金账户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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