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莒口水源地库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招标的永泰县莒口水源地库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501250102802128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1:根据(闽建筑〔2015〕29号)及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平台上既然推行担保保函了,为什么招标文件中不能使用担保保函。
答1:可以使用担保保函。
二、补充通知:
1.投标保证金内容修改如下:(1)招标公告6.3保证金提交方式增加⑤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投标保证金”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增加第③种保证金形式: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a.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参与我市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b.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担保保函应由与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签署了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相关协议的机构开函且应通过平台的在线验证结果,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c.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 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的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1250102802128001(招标项目编号)。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分包”修改为:允许,分包内容: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非主体、关键性工作允许承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分包,但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批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等。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应具备承担相应专业工程的资质并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凡涉及此的,均按本条修改执行。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待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3.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3.5“分包”修改为: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①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承包人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施工过程中可以向发包人申请进行分包,并应提供相关分包企业资质证明材料给发包人审查,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②承包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方,非主体、关键性工作允许承包人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分包,但必须经过发包人的审批同意,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责任等。未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发包人对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因转包、违法分包而致使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包括发包人为此支付的违约金、利息、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未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同意的分包工程和分包人,发包人有权拒绝验收分包工程和支付相应款项,由此引起的发包人费用增加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照通用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函附录-3.51-分包”修改为: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5.现将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修改如下:三、编制依据:
(3)计价计量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福建省实施细则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5年9月25日以前) 。
(4)预算定额:《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实施细则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25年9月25日以前) 。
(5)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截止2025年9月25日以前)。其中,暂列金额:1791265元;专业工程暂估价:/;甲供材料费:/。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瑞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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