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100-JSKF-G2026-0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胎儿镜系统(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1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修改了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分标准》中“技术参数、业绩”的“分值”,详见采购文件;
2、将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 技术要求“3、激光波长:波长范围为900nm~990nm。”更正为“3、激光波长:中心波长≤990nm。”;
3、将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 技术要求“▲7、激光终端最大输出功率:≥60W;功率大小可调,调幅1W。”更正为“★7、激光终端单通道最大输出功率:≥60W;功率大小可调,调幅1W。”;
4、将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 技术要求“▲8、瞄准光波长范围500nm~700nm,功率≤5mW,可选绿光,亮度可调。”更正为“▲8、瞄准光波长≥640nm,功率≤5mW,红光绿光可选,亮度可调。”;
5、将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 技术要求“13、光纤类型:≥2种。治疗光纤直径≤400µm,可满足最新型宫腔镜器械通道要求。”更正为“▲13、光纤:提供同品牌光纤两根,直径≤400µm的一次性使用治疗光纤以满足最新型胎儿镜器械通道要求。”;
6、将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 技术要求“▲18、光纤保护功能:可通过系统菜单设置保护级别。”更正为“18、光纤尖端保护级别可设定:光纤尖端碳化或产生白光发热时,系统自动关闭激光发射。”;
7、将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 技术要求“▲19、激光温控功能:可通过系统操作模式选择设置。”更正为“19、操作系统软件可设置温控激光输出模式:通过光纤尖端温度实时调控激光输出功率。”;
8、在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 技术要求中增加“▲20、操作培训要求:提供胎儿镜激光凝固治疗TTTS模拟手术辅助装置1套,具备人体解剖结构和母胎形态。可用低功率激光模拟胎盘表面定位照射。”
9、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6年1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更正为“2026年11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其余不变。
更正日期:2026-10-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莫愁路天妃巷123号
联系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25-699292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人:夏露
联系电话:025-85437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露
电话:025-85437739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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