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二期)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省方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二期)项目
2、招标编号:商政采〔2025〕236号
3、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5-19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控制价:2648.029429万元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05月27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商丘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三、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年06月17日
2、评审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3、评审委员会名单:赵磊、马徵、陈唤唤、孙晓建、刘高杰、赵帅程(业主代表)、张广涛(业主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确认中标人如下:
第一标段:
中 标 人:河南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
中 标 价:25175728元大写:贰仟伍佰壹拾柒万伍仟柒佰贰拾捌元整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49号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3层31号
第二标段:
中 标 人: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 标 价:1025096.37元大写:壹佰零贰万伍仟零玖拾陆元叁角柒分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胜利路与商鼎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五、主要中标标的
第一标段:
货物类 |
名称:破碎机 品牌(如有):微米 型号:WM-PS01 规格:Q:10t/h , 破 碎 粒 径 :200mm ,Pn=2*55kW 数量:1台 单价:850000元 质保标准:产品质保1年 |
第二标段:
工程类 |
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二期)项目工程部分 施工范围: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商丘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工程(二期)项目工程部分(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艳玲 执业证书信息: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111224860 |
六、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
第一标段否决单位及原因:苏州腾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上传至市场主体诚信库未通过资格审查按无效标处理;江苏益蓝节能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缺少法定代表人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 22页 4.6.2 项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核心产品破碎机未填写品牌,不符合招标文件 19 页 1.3项要求按无效标处理;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项报价表中核心产品破碎机未填写品牌,不符合招标文件 19 页 1.3 项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第二标段否决单位及原因:河南双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签字不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按无效标处理。
七、投标单位得分情况
第一标段:
1、投标单位:河南广明盛实业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54.43分;客观因素评分:8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92.43分
2、投标单位:河南恒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6.06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9.8分;最终得分:80.86分
3、投标单位:凯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1.54分;客观因素评分:8分;投标报价算分:29.92分;最终得分:79.46分
4、投标单位:河南妙腾实业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1.57分;客观因素评分:2分;投标报价算分:29.81分;最终得分:73.38分
第二标段:
1、投标单位:河南天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8.17分;客观因素评分:9分;投标报价算分:29分;最终得分:86.17分
2、投标单位:鑫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7.47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9.69分;最终得分:82.16分
3、投标单位:河南尔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6.51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29.33分;最终得分:80.84分
4、投标单位:河南仁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5.19分;客观因素评分:5分;投标报价算分:30分;最终得分:80.19分
5、投标单位:河南大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观因素评分:46.07分;客观因素评分:4分;投标报价算分:29.42分;最终得分:79.49分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第一标段:180878.64元;第二标段:12250.96元
九、公告期限: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质疑和投诉渠道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对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370-2708818
地址:商丘市神火大道89号
代理机构:河南省方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0-3793176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店集乡富民街北段路西6号
监督单位:商丘市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2697567
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中州南路366号
河南省方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