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土石方或土石方工程或土石方工程施工等。
2.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一成员委派并提供资料):
(1)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2)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经“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打印的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且承诺在其他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未被锁定,及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工程(含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的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4.信誉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此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信用中国(广东)”网站没有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2)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及“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的查询中没有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或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或联合体成员中含有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需按规定办理建筑企业、法定代表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证明材料(若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为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广东省内企业无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