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SJ-2025-03(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学实验中心搬迁改造项目(货物采购)(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办法 | 【客观分】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及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详见技术偏离说明表),标注“★”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2分,最多扣10分;剩余分值(20分)其余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20分扣完为止。注:带“★”指标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因投标人提供佐证资料技术参数、证明文件等材料模糊不清/阐述含糊等导致评标委员会不能认定是否满足采购要求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视为不满足。 | 【客观分】投标产品技术性能、技术参数及服务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30分(详见技术偏离说明表),标注“★”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2分,最多扣10分;剩余分值(20分)其余指标负偏离每一项扣1分,20分扣完为止。 |
2 | 评分办法 | 环保和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台面理化板按照GB/T29899-2013标准72H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结果未检出;甲醛性能需经GB/18580标准检验,甲醛释放量≤0.005mg/m3检测结果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总含量需经GB/T35601-2017标准检测,检测结果未检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及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环保和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台面理化板按照GB/T29899-2024标准72H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检测: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的检测结果未检出;甲醛性能需经GB/18580标准检验,甲醛释放量≤0.005mg/m3检测结果未检出;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汞)总含量需经GB/T35601-2017标准检测,检测结果未检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及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3 | 评分办法 | 台面理化板按照GB/T40908-2021的标准检测:有机磷阻燃剂(TEPA、TCEP、TDCPP、DDBPP、TOCP、TDBPP实测结果为未检出;按照AFPS GS 2019:01 PAK方式检测多环芳香烃(PAHS),检测结果为未检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台面理化板按照GB/T40908-2021的标准检测:有机磷阻燃剂(TEPA、TCEP、TDCPP、DDBPP、TOCP、TDBPP实测结果为未检出;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志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查询截图,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 |
4 | 技术参数:小黑板(65寸双拼) | ▲14.多屏书写:可设置2、3、4分屏及背景模版供老师与学生互动教学,多人可不同颜色的笔进行同时书写以及擦除,互不干扰。(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 ▲14.多屏书写:可设置分屏供老师与学生互动教学,可同时书写以及擦除,互不干扰。(提供功能截图证明材料) |
5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7日9点30分 | 2025年5月21日9点30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嘉兴大学
地址:嘉兴市广穹路8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732561190
质疑联系人:温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3-83640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385672
质疑联系人:高张燕
质疑联系方式:151574008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870584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