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公司猪肉采购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公司猪肉采购
1.2项目编号:0222HW20250956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采购预算:1746100元(含税、运杂费等一切费用),预算单价:猪精肉:22.9元/公斤,猪五花:19.6元/公斤,猪脊膘(肥膘):9.4元/公斤。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猪精肉45000公斤、猪五花25000公斤、猪脊膘(肥膘)24000公斤(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送货到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公司以及采购人的指定地点。
1.8交货期:同签订后,分批次交货,采购人提前一天要货,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时间随时送货。
1.9质保期:2个月
1.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到现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协商分期付款,按实际单价及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数量结算总金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款(提供3%或9%增值税专用发票)。
1.11电子竞价平台和网址: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
1.12其他:履约担保
1.12.1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5%
1.12.2履约保证金交纳方式:按合同约定
1.12.3履约保证金有效期限:按合同约定
1.12.4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按合同约定
1.12.5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完成后无息退还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复印件)。
2.2供应商须具有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提供复印件)。
2.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自行参加的可不提供,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2.4供应商2024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具备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2.5须承诺所供猪肉不得用公猪、种母猪及晚阉猪加工猪肉及分割品。供货时提供附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如有违反,扣除履约保证金及相应损失赔偿(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6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8日9:00至2025年4月11日16:00(北京时间)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线上免费获取,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办理CA锁。
4系统使用费
4.1系统使用费由系统服务方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标段/包次300元,交纳后不予退还。
4.2系统使用费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1日16:00(北京时间)。
4.3系统使用费由江苏易交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电子发票,供应商可登录系统自行下载。
4.4系统使用费咨询电话:400-828-0799/400-828-9082(北京时间9:00-19:30)。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系统使用费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账号获取系统使用费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系统使用费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不能参与竞价。(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5采购保证金
5.1采购保证金金额:3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5.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4月11日17:00
5.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获取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信息,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详见采购公告下方附件《供应商系统操作指南》)
6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审查
6.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
6.2响应文件审查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
6.3证明材料递交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跃进路中段鹤矿集团保健食品公司,彭威收,18846858887
6.4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6.4.1装订要求:胶装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6.4.2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6.4.3包封:正本、副本密封在同一个包封内。
6.4.4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以邮件形式(与正本纸质响应文件一致的原件扫描件(PDF版))提交,邮箱:pengwei_121022@qq.com
6.5响应文件发送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逾期递交的或者未发送至指定邮箱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重要提示:
1.响应文件及相关附件按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提供,将签字加盖公章后的响应文件PDF格式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
2.邮件标题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邮件发送完毕后,请及时联系采购人确认查收。
7确定进入网络报价环节供应商
采购人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网络报价环节。
8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8.1竞价方式:通过采购平台电子竞价系统参与在线竞价(一次报价)
8.2竞价时间:2025年4月14日14:00至2025年4月14日15:00
8.3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9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最后一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www.ejy365.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11其他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12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鹤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健食品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跃进路中段鹤矿集团保健食品公司
联 系 人:彭威
电话:0468-3737809、18846858887
代理机构:黑龙江现代企业资产投运营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号
联 系 人:鲍先生、刘先生
电话:0451-87200272、87200260
业务监督:黑龙江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风控合规部
业务监督电话:0451-87200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