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二期)EPC及监理,已由襄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310-411025-04-01-64210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襄城县誉盛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二期)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XZ【2025】017号
2.2 项目概况:本次建设规模为 70MW/80MWh。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为方便设备布置和系统接入,可将储能系统分为多个子系统。储能电池采用集装箱户外布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组作为储能介质,电池集成于标准集装箱内,储能集装箱采用模块化设计,内部集成储能电池、BMS、温控、配电、消防和照明等子系统,共计16套电池预制舱。升压变流预制舱采用户外布置,升压变流预制舱含 PCS和升压变压器,布置于标准集装箱内,共计14套升压变流一体预制舱。本项目投资约7500万元。
2.3 项目建设地点:许昌市襄城县襄业路与首山大道交叉口西北侧。
2.4 招标范围:一标段包括设计工作(前期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设计等)、施工总承包,设备供货、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全面负责,且通过施工及环保验收等工作。
二标段为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质量要求: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施工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二标段监理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和标准)。
2.6 工期要求:工程总承包工期建设周期为200日历天(各阶段实施计划按照招标人安排执行);
二标段:监理工期为一期二期工程总承包周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
2.7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监理。
2.8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以发改委批复概算金额,作为限额设计上限;
设计、建筑安装工程费以最终财政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二标段:以最终财政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评审金额的一期二期第一部分工程费为基数,招标控制费率为1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3 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3.4主体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5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6人员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7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信用河南”网站失信惩戒对象,以及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黑名单;(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评标现场查询)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各方成员均应满足(1)、(2)、(3)点要求。
3.8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一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
(2)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后审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中参加资格后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具有投资融资实力,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
2、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申请的除外。(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持 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60632/)—“投标人”进行免费 CA 注册或扫码注册。(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注册手册》)
4.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117.159.53.11:60632/)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自行下载。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标段。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成功上传本项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 年7月8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3 招标人(代理机构)线上开标地点:襄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襄城县八七路东电子产业园 12 楼开标二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现场提交有关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从“网上开标大厅”进入“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大厅”— 选择“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登录—在“今日开标项目”中选择投标项目,准时参加线上开标,进行远程解密、电子签章等。
6.4 逾期送达(未成功上传)的或者未按规定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城县誉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库庄乡第三工业区 1 号办公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5736819693
代理机构:许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东泰大厦五楼
联 系 人:于女士
电话:15637472255
监督单位: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374-8519778
襄城县誉盛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 6月16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 本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地址为 http://117.159.53.11:60632/。
2.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使用数字证书(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均可)
2.1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 CA 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
2.2 投标人需提前自行联系 CA 移动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办理移动数字认证证书并进行电子签章。(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CA 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手册》)
3. 工程量清单格式
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支持后缀为ydbx和eynzbx两种格式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各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格式清单上传。
(1)ydbx 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直接上传;
(2)eynzbx 格式工程量清单上传方式:将 excel 格式工程量清单通过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转换成 eynzbx 格式工程量清单后上传。(免费版清单转换工具的下载方式和转换操作详见“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清单转换工具操作手册》)
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 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或 CA 移动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6.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6.1 文件制作
(1)投标人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下载入口:《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
(2)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交易乙方(投标人、供应商等)操作手册》。
6.2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 2 份电子投标文件(后缀格式为.XCSTF .nXCSTF),其中后缀格式为“.XCSTF”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
6.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7.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7.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7.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7.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会显示成功上传。
备注:投标人可在上传页面进行模拟解密,以验证是否能够成功解密。
8. 远程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前请详细阅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服务指南”—“办事指南”—《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中的相关内容。
8.2 投标人应按《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提前设置好浏览器,并于开标时间前登录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8.3 按照“网上开标大厅”公告栏中的系统提示,投标人应在“标书解密”环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自代理机构点击“开启投标解密”按钮后投标人解密,系统初设解密时间为 30 分钟,投标人应在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网络、系统原因未完成解密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解密失败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8.4 在“唱标”环节,投标人应对唱标内容进行确认,投标人未确认唱标内容的,视同对唱标结果无异议。
8.5 在“开标结束”环节,投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未签章的,视同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异议,可在本项目“网上开标大厅”—“发起异议”中提出。
9.评标依据
9.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评标委员会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
9.2 评审期间,评标委员会随时可能对投标文件内容质询,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许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17.159.53.11:60632/tpbidder) 进行答复。同时,投标人应在评审期间保持投标文件提供的联系方式(手机)畅 通。
备注:交易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374-2961598;清单技术支持 182360168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