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洛南县乐秀街提升改造项目 | 招标项目编号 | E611021355162kuiu | ||||||||||||
标段名称 | 洛南县乐秀街提升改造项目 | 标段编号 | E611021355162kuiuicd001 | ||||||||||||
合同甲方 | 洛南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合同乙方 | 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合同名称 | 洛南县乐秀街提升改造项目 | 合同签署日期 | 2025年4月7日 | ||||||||||||
合同价款 | 16861671.04元 | 合同期限 | 1 | ||||||||||||
其他信息 |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洛南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西安市政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洛南县乐秀街提升改造项目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洛南县乐秀街提升改造项目 2.工程地点:洛南县音乐小镇景区内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405-611021-04-02-475717)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总改造面积8515平方米。其中改造欢堂民宿687平方米、神兽阁民宿653平方米、慈舍民宿565平方米、鼎上·咖啡280平方米、康养浴乐园1670平方米、老物文创店880平方米、未来科创展示区208平方米、乐秀3D区350平方米、名产工坊体验区545平方米、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区1300平方米及其西街片区、公共区域改造。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图纸及招标清单所含所有工程内容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3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6月2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9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等相关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捌拾陆万壹仟陆佰柒拾壹元零肆分 (¥16861671.04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伍仟捌佰肆拾捌元玖角陆分 (¥595848.96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杨超陕261192016615。 承包人项目副经理:李冬陕261222267183。 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朱琳。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项目所在地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正本贰份,副本陆份;发、承包双方各持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县招标办、建工股备案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 |
相关附件: |
乐秀街合同.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