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增加一条备注“以上注册人员为投标报名截止日之前注册于本单位人员,(四川省省外企业投标的,拟派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办理入川验证(备案)时已通过验证(备案)的人员,须提供网络查询截图证明或备案证复印件,未备案和备案专业同拟任专业不一致的视为无效);职称证需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职称证复印件或提供人社部网页查询截图;并附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2、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四川国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