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路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名称)监理 /标段
补遗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条款
原内容:
3.2.4 最高投标限价3179400元
修改内容:
3.2.4 最高投标限价2557900元
原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叁万元整 (¥ 30000 元)。
修改内容:
3.4.1 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大写) 贰万伍仟元整 (¥ 25000 元)。
原内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0
监理费用最终结算 本次监理费最高限价暂按15683.27万元的施工投资额进行计算后监理费为317.94万元。最终合同费用按照投标人报价结合上述监理费用(317.94万元)计算出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以工程审计结算价款为依据,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进行计算。
修改内容: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0.10
监理费用最终结算 本次监理费最高限价暂按12127.754793万元的工程费用进行计算后监理费为255.79万元。最终合同费用按照投标人报价结合上述监理费用(255.79万元)计算出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以工程审计结算价款为依据,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 670号”文件进行计算。
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变
为 2025年7月 2日 10 时 30 分。
三、招标文件其余条款不变。
广元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