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已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2026〕《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电力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围数政投字〔2026〕1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以及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建设规模:整体项目为新建四合永新材料园区35KV变电站一座;新建四合永物流工贸园区35KV变电站一座;新建半截塔现代农业产业园10KV开闭站一座;以及配套电力管线。二期工程为新建四合永新材料园区35KV变电站一座;新建四合永物流工贸园区35KV变电站一座,配套全部35kV架空、电缆线路;不含一期半截塔10kV开闭站及配套管线。 3.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期限为30日历天。 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设计技术标准和规范、规程,施工图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2招标范围:对二期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深化设计、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工作;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安装施工、设备采购及项目验收、移交、协调周边关系、配合手续办理、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的控制及工程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电力工程设计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或以上电子证照(按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在投标施工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在投标设计单位的发输变电专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在投标施工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6)信誉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的信息为准)。(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具备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近三年内具备电力工程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设计业绩,施工单位近三年内具备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中的施工业绩。(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良好财务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②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③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 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9-29 00:00至2026-10-1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10-2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链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不显示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本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链接])提出异议,请潜在投标人在提出异议后致电告知以避免延误,联系方式:焦大强,0314-316516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4-7517085
电子邮箱: wcfgj@[链接]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本项目未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河北围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实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围场镇 | 地址: | 承德市双桥区大石庙镇武阳丽园8号楼3单元105室 |
| 邮编: | 068450 | 邮编: | 067000 |
| 联系人: | 王义民 | 项目负责人: | 焦大强 |
| 电话: | 0314-5995956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4-3165162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9091210328@[链接]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世纪支行 |
| 账号: | / | 账号: | 501409780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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