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师范学院AI+甲骨文成果展示及推广运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安师采购2025-39
2、项目名称:安阳师范学院AI+甲骨文成果展示及推广运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50000元
最高限价:450000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包最高限价 |
| 1 | 1 | 安阳师范学院AI+甲骨文成果展示及推广运营项目 | 450000元 | 450000元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负责“AI+甲骨文”成果的展示推广与影响力提升,通过系统收集社会反馈、深化行业合作,实现项目价值的持续沉淀与迭代升级。内容需要体现出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腾讯SSV、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参与。
5.2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磋商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赛事结束且全部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基础性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2年度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响应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2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2.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安阳市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
3.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安阳师范学院勤业楼A515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安阳师范学院勤业楼A515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磋商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安阳师范学院网》上发布,磋商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阳师范学院
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
联系人:贺老师
联系方式:0372-2900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阳市文峰中路与兴泰路交叉口财富公馆西单元25楼
联 系 人:曹记磊
联系电话:17550772210
20251030154227574199287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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