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灵璧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2026年灵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审批(2025)134号
1.4 招标人:灵璧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1.5 项目法人: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1.6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8 项目出资比例:100%
1.9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灵璧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EP-LBGC2025071
2.3 标段划分:2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第一标段:EP-LBGC20250710101;第二标段:EP-LBGC20250710102】
2.5 建设地点:灵璧县
2.6 建设规模:灵璧县202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投资约3360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约12万亩,其中新建6万亩,提升改造6万亩,涉及灵璧县多个乡镇。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建设高标准农田约6万亩,具体以上级部门下达的建设任务为准。
2.7 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33600万元(最终以实际实施的金额为准)
2.8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报送市级主管部门评审并通过相关专家论证;市级批复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
2.9 招标范围: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地块测量、项目原始航拍图、竣工航拍图、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答疑、施工、验收过程中的跟踪服务及后续的配合服务等。
2.10
项目类别:农业工程
2.11
合同估算价:第一标段:252万元;第二标段:252万元。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农林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轻纺农林商物粮行业(农业工程)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方具有单项工程总投资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设规模4.5万亩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或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业绩(设计范围须至少包含施工图设计)。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如不能体现评审内容,应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盖章证明文件。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条;
3.1.5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农业工程相关专业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注:(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起始时间必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社会保险的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社保缴费证明指的是至少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或设计负责人社保关系隶属于事业单位的,须由其主管部门或者隶属于事业单位出具证明。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 勘察设备要求:/;
3.1.8 其他要求:各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评标顺序:1-2标段依次进行;已在前一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该投标单位在之后标段的评审中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仍参与所有标段的评标评审工作。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即本次招标符合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形。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标段号】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即该标段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本招标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果投标人本身就属于中小企业,视同已符合本款资格条件,无需再向其他中小企业分包。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16日9时 00 分。
5.2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front/%EF%BC%89%3C/u%3E%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F%BC%88%E4%BB%A5%E4%B8%8B%E7%AE%80%E7%A7%B0%E2%80%9C%E7%94%B5%E5%AD%90%E6%9C%8D%E5%8A%A1%E7%B3%BB%E7%BB%9F%E2%80%9D%EF%BC%89%E6%9F%A5%E9%98%85%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5%A6%82%E5%8F%82%E4%B8%8E%E6%8A%95%E6%A0%87%EF%BC%8C%E5%88%99%E9%A1%BB%E5%9C%A8%E6%9C%AC%E6%9D%A1%E7%AC%AC5.1%E6%AC%BE%E8%A7%84%E5%AE%9A%E7%9A%84%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8E%B7%E5%8F%96%E6%97%B6%E9%97%B4%E5%86%85%E9%80%9A%E8%BF%87%3Cu%3E%E5%AE%BF%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F%BC%88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EF%BC%89%3C/u%3E%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 14:3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57-3030327。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7600237726。
5.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16日9时 00 分。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zfront/%EF%BC%89%3C/u%3E%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
6.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法)。
9.开标时间及地点
9.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9时 00 分。
9.2 开标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开标*室。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灵璧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
地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0557-6021397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王坦、任雪松
电 话:17600237726、18326001970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57-3030327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7-3033326
11.5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灵璧县双拥路与广场东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电 话:0557-6022397
12.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12.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12.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12.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第11.1款和第11.2款。
13. 其他事项说明
13.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4. 投标保证金账户
第一标段: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056077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行
第二标段:
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056076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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