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21000202502000064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宁阳县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团队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万元
最高限价:106万元
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服务期限内借助走航监测设备,无人机,VOC走航、道路积尘走航等先进的技术设备和现场人员进行排查,以及专家团队专业数据分析,依托精准预报、科学指导和高科技设备的强有力支撑,建立实时管控机制,通过以日保周、以周保月、以月保年,精准指导我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空气质量数据变化和污染源清单,排查主要污染源,实时分析不同时段空气质量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以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削峰和降总,提高大气污染治理的效率和准确性。达到空气质量和综合指数持续改善,提升空气质量优良率的目标。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1.开标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1.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监督部门:宁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5631357。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0538-2931588。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10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泰安市生态环境局宁阳分局
地址:宁阳县文庙街道团结路691号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538-5639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鲁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商贸城
联系方式:0538-2931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38-29315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