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al2025-02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衢州市基本公共服务精准智服体系采购服务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的违约责任 |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或付款延误的,乙方有权暂停履行合同。 2、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若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若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 4、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并通过验收的(不可抗力除外),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0.05%/日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按合同总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若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延期的,乙方应当将此情况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可相应延长。 5.乙方服务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或最终评审未通过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整改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整改后最终成果仍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按本条第四项承担违约责任。 6.本合同所称损失包括 |
2 |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的付款结算方式 与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的“款项支付”同步修改。 | 本市级支付时间:第一次付款:乙方提交初步成果后30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的50%; 第二次付款:服务期满,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的30%,剩余年度服务费20%根据考核结果按实支付。 | 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的30%作为预付款 第二次付款:乙方提交初步成果后30个日历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的20%; 第三次付款:服务期满,甲方向乙方支付年度服务费的30%,剩余年度服务费20%根据考核结果按实支付。 |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柴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081487
质疑联系人: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30814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衢州艾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弈谷文体城二区3幢-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806701088
质疑联系人:李学宁
质疑联系方式:150670009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衢州市财政局采监处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28号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57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