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财务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将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通过邮件发送至363609470@qq.com,经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2日 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60108164125-00303154
项目名称: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财务监理
预算编号: 0026-J00029215,0026-J00029216
预算金额(元): 12170000(市级财政性资金)
最高限价(元): 12170000
采购需求:
包名称: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财务监理(1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5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承担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工程1标部分的全过程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工作。
包名称: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财务监理(2标)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承担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工程2标部分的全过程财务监理(含审价)服务工作和横沙浅滩固沙保滩稳定河势(横沙大道外延)工程一期工程整个工程中涉及的所有二类费用对应的财务监理工作事宜以及两个标段财务监理工作牵头汇总事宜。
合同履约期限: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获批后至项目通过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期间,全过程的资金监控、财务管理及投资控制(含工程价款结算审核)等财务监理工作
本项目( 是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服务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等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次招标每个标项项目组均须配备至少1名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允许供应商外聘注册会计师或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联合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凡是此前已接受采购人或其他相关方的委托或聘请,参与过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招标代理、代建、工程监理等工作,或与承担上述工作的单位存在控股、隶属关系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允许参与本次投标。(6)法人的分支机构以法人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对该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明确承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由相关部门审批并颁发经营许可,应提供经营许可证,无需再提供法人出具的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31日至2026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将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通过邮件发送至363609470@qq.com,经审核通过后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 将报名所需提供的相关资料通过邮件发送至363609470@qq.com,经审核通过后将招标文件快递至供应商预留的联系地址。 注:报名所需资料(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报名)。
售价(元): 1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02日 13:30
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3、凡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供应商视为参与本项目所有标项的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各标项共性内容(如资格证明材料等)可不区分标项,但针对各标项不同处(如报价、服务方案、项目团队等),应根据标项以明显方式标示,否则按不利于供应商原则处理。4、开标所需携带其他资料:(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核);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核);(2)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六份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供应商公章。5、本项目采购人为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不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堤防泵闸建设运行中心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80号
联系方式:021-66614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翔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嘉川路245号3号楼9楼
联系方式:021-54368012、021-54368016、13601989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晓刚 林志国 杨宇凌
电 话:021-54368012、021-54368016、13601989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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