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老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监理/标段
补遗书1号
致各位潜在投标人,对本标段招标文件进行以下修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协议书中五、签约酬金:最终结算监理费=施工合同竣工结算金额(县审计局审计金额或经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查审核金额)*70%*监理费中标价/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注:基数计算的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收费标准。修改为:最终结算监理费=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县审计局审计金额或经第三方造价审核机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查审核金额)作为基数计算的监理服务费*70%*监理费中标价/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注:基数计算的监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收费标准。
2、因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故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相关时间不更改。
招标人:成都西岭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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