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SJS-2025-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嵊泗县应急管理局2025年防汛防台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清单防水头灯 | 14.标★项以检测报告体现为准,检测报告能体现,每项得1分,不能体现不得分。 | 14.标★项以检测报告体现为准,检测报告能体现,不能体现不得分。 |
| 2 | 采购清单湿式水域救援服 | 提供国家级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的检验报告标示检测报告中必须体现。 | 提供国家级或国家认可第三方检测机构出示的检验报告。 |
| 3 | 采购清单微型消防三轮摩托车 | 4、需要制作器材固定支架,确保手抬泵、吸水管、水带、水枪、灭火器,以及简单破拆器材的固定。 | 4、需要制作器材固定支架,确保手抬泵、吸水管、水带、水枪、灭火器,以及简单破拆器材的固定。5、设置器材箱,器材箱顶可以放置吸水管,左侧开门,右侧无门,后置卷帘门。 |
| 4 | 五、商务条款 | 1.3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 7x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2.5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更换及应急产品调配,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参数要求执行),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 24小时必须送达采购人。一旦需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等,2天内无法修复的,必须提供备用货物。 | 1.3质量保修期内,要求供应商 7x24小时电话响应技术咨询;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电话后,3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更换及应急产品调配,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按参数要求执行),维修过程中所需材料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提供,最长不超过 24小时必须送达采购人。一旦需要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等,2天内无法修复的,必须提供备用货物。 |
| 5 | 第四章评分标准项目实施方案 |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供货组织方案、安装方案、调度平台调试方案、验收方案)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分: | 供应商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制定的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供货组织方案、安装方案、调试方案、验收方案)保障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补充文件如投标人认为影响投标文件制作,请在48小时内提出质疑,否则视为不影响,详见招标文件。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嵊泗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舟山市菜园镇引航大楼6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80-5083019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80-5081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舟山市嘉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嵊泗县沙河路263号4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575602808
质疑联系人:蔡婷婷
质疑联系方式:1935700710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嵊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中路136号
传真:0580-5084056
监督投诉电话:0580-508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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