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项目】 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 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2.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食堂委托服务项目2.2项目编号:202503053/GXTC-A1-262900042.3招标范围: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食堂委托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如下:(1)云南红塔银行昆明分行员工就餐供餐服务;(2)云 南红塔银行接待供餐服务;(3)负责食堂日常经营,负责食堂服务人员、食材供应和每日工作餐烹饪、食堂及餐厅卫生保洁相关工作; (4)负责食堂的基础性设施维修维护服务;(5)按季度完成抽油烟机、排烟管道及油烟净化过滤的定时清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服务要求》。2.4服务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121号。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核,合 格后续签服务合同。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了服务质量不好、达不到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年终考核标准、出现食品安全卫生问题、出现违 法违规等行为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不再续签。2.6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文件和招标人的有关规定及要求。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2.8项目预算金额(含税):每年132万元,三年396万元,据实结算。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投标人自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 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3.4投标人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已被移除的除 外);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注: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 标人提供书面承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2023年1月1日至今(判决书生效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发布“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 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3.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 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同时必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新成立的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3.9其他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 外)。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4.2.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拟派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定代表人获取时);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授权委托代理人获取时)。4.2.2邮件获取:请将现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并在正文备注XX单位,获取XX 项目,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确认获取资料后会及时处理,将文件费账户等信息回复在邮件中,若当天未 收到邮件回复,请致电招标代理公司。另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编号“26290004”,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获取无效等后果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文件费电子发票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发送至投标人邮箱。4.2.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6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4时30分,5.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昆明市)。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6.各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理或招标 人提出,过期不予以受理。联系人:陈先生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czxm5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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