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5SC1004516-5 |
|---|---|
| 项目名称 | 江安县公安局一批罚没笑气罐处置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江安县公安局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0,476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2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 本次标的一次性处置。以现场实物情况进行交付,挂牌价格为1.0476万元,含税价,开票税率以转让方财务开具的发票为准。 2.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宜宾分所报名后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物所有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受让方若成功竞得标的后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标的的相关权利在实理上出现任何风险,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影响价款支付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的支付,不追究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转让方任何责任。 3.资产搬离过程中所有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受让方需听从转让方的安排。不得对本次转让资产范围外的资产进行损坏性搬离。 4.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转让标的最终实际结算金额按照(1+溢价率)*资产明细表上的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溢价率=(实际成交价-起拍价)/起拍价,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相关税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转、受让方双方支付的服务费和用于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给转让方。 7.其他事项详见公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 8.现场踏勘有关信息: (1)现场踏勘地址:江安县公安局 (2)现场踏勘联系人:毕先生 (3)联系电话:18090978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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