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磋商条件
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发祥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FZB-2025-0180
2、项目名称: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6、预算金额: 605000.00元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8、交货期:10日历天
9、质保期:一年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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