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城市更新工程、长春药谷(高新)配套等工程审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城市更新工程、长春药谷(高新)配套等工程审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J202507-FW14
项目名称:长春高新城市更新工程、长春药谷(高新)配套等工程审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折扣系数1.0
竞争性磋商范围:完成本项目相关图纸审查等工作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建设地点:长春市高新区
服务期限:按甲方通知要求时限内完成施工图审查,通过政府部门的相关审批。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合法的形式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接设计图纸审查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机构一类资质。
2.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资格,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的参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
2.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在近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内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供应商应确保能够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手续。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组成联合体磋商的除外)。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2.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供应商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2.9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即可)
注:供应商须将上述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且复印件必须清晰,易于辨认,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办理。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送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有误,供应商须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资料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文件费支付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须递交磋商保证金或保函。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六、开启时间: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