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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级本科专业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通知

河南省 其他 2025年0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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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学校多学科优势,培养跨学科、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提高学生知识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豫财院〔2025〕135号)文件要求(附件1),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4级本科专业学生申请修读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我校2024级在校本科(专升本除外)专业学生可以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生主修专业在2024-2025学年修读的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和通识教育核心课除外)须全部正考及格(无补考和重修行为),且所有课程(含通识教育选修课和通识教育核心课)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二、开设计划

2025-2026学年,学校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4个,具体专业目录见表1。

表1各学院上报2025年辅修学士学位招生信息统计表

三、报名须知

(一)符合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条件的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申请修读1个辅修学士学位专业。

(二)学生申请的辅修专业学士学位专业应与主修专业归属不同的本科专业大类,各专业具体对应的专业类别,参见《专业大类目录表》(附件2)。

四、运行与实施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学生需在8月12日9:00至8月13日17:00期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jwglxt.hafu.edu.cn/jwglxt)进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报名,具体操作见《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

(二)审核录取

1.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从8月12日9:00至8月14日17:00由该学院教学办公室主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初审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报名,专业所在学院的教学院长复审学生报名情况,教务处进行终审。具体操作见《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审核操作指南》(附件4)。

2.审核完成后,学生可以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自己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录取结果。原则上,选报人数少于15人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本学年停开,具体开设情况在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辅修退报

1.学生若在辅修报名成功后想要退报,可在辅修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内,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网址:https://jwglxt.hafu.edu.cn/jwglxt)进行辅修学士学位退报,具体操作见《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

2.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申请辅修退报时,如果该生辅修报名信息中审核状态为“待审核”,则学生按照《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操作指南》(附件3)可自行成功退报,无需进入辅修退报审核流程;如果该生辅修报名信息中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则学生在教务系统申请辅修退报后,需进入辅修退报审核流程,流程结束方可成功退报。

3.退报审核流程为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所在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审核录取开放时间内进行退报审核,由教学办公室主任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学生辅修退报申请进行初审,教学院长进行复审。具体操作见《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审核操作指南》(附件4)。

4.请注意,同一学生在同一学期内只能申请1个辅修学士学位,因此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一旦申报成功,如想更换,则需将已报名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成功退报,才能重新申报新的辅修学士学位。

(四)选课及上课

1.成功报名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根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5年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n5XpNeRgaQotlw0FVGHzHg),需修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

2.成功开设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若龙子湖校区和象湖校区招生人数分别达到15人(含)以上,两校区分别成班授课;若两校区中有一校区招生人数不足15人,但两校区总数达到15人(含)以上,则报名人数较少校区的学生须跨校区到报名人数较多的校区上课。

(五)学费缴纳

我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收费标准为2000元/生/年,具体收费事宜详见《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豫财院〔2025〕135号)。参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学习的学生可在辅修学习的第1学期的第1~2周进行试读,试读结束后可以在指定时间内申请退出辅修学习(试读后辅修退报时间另行通知),第3周开始缴费,若缴费将不再办理辅修专业退费,不得无故退出。

(六)修读说明

1.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可查询。辅修学士学位是非学历教育,不在毕业证中显示。

2.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学分,且符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在辅修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中,修满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类学分,所有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及以上,且符合《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修订)》者,方可通过审核,授予辅修学士学位。

3.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课程成绩,不纳入主修专业成绩评定,不影响评先评优,考核不及格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4.未完成辅修学士学位专业修读要求的学生,已修读的学士学位课程可通过课程替代,按学校通识教育选修课计入主修专业学分。

5.若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与已取得学分的主修专业课程内容学分相同,学生可以申请免修,学院发起成绩修改为主修成绩,教务处审核。免修课程的总学分累计不得超过辅修学士学位总学分的20%,实践教学环节不能免修。

6.开设辅修学士学位专业课程的学院应妥善安排学生的校外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如辅修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安排与主修专业的课程发生冲突时,应服从主修专业的教学安排(学生向辅修专业学院提供个人课表作为证明),辅修专业的校外实践教学时间另行安排。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需高度重视辅修学士学位工作,提倡学生教育一专多能、文理兼修。应切实做好辅修学士学位的宣传、录取及管理工作,将辅修学士学位开设的目的意义及本通知的相关内容及时准确传达给2024级本科学生。

(二)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报名、审核和选课等工作时间紧,牵涉范围广,各学院要根据工作流程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将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关于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的具体工作事宜,请学生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5年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招生简章》(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n5XpNeRgaQotlw0FVGHzHg)中各专业联系人进行咨询。

附件: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豫财院〔2025〕135号)

2.《专业大类目录表》

3.《学生辅修学士学位专业申请操作指南》

4.《学院辅修学士学位专业审核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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