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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THMT-JC标段招标公告

南通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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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THMT-JC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已经由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海开审备(202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拟利用新江海河上游长江岸线836米,建设1个4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2个7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泊位长度 836 米;下游泊位内档布置2千吨级、5千吨级通用泊位各1个,泊位长度249米;后方陆域面积约51.2公顷,建设堆场、生产辅助仓库等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量1155万吨。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49997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初步设计文件中疏浚工程、码头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堆场道路工程以及配套的给排水、消防、供电、控制、装卸设备的预埋件等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检测服务,以及根据招标人要求的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工作、交(竣)工验收检测等工作。本工程项目的检测内容、频率和要求应满足本项目设计文件要求、《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 2008)、《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7号)、苏交执法质〔2020〕1-3号文(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的通知或文件发布实施,应按新的通知或文件执行,下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GB 50618-2011等相关规范文件以及南通市港口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鉴定(核验)要求。

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在此期间应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发包人需要,及时完成相关质量检测工作。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下列资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资质);

  1. 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

  2. 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

    ③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省级或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2020年1月1日 (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备案生成的投标报表中的项目交/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今承担过码头工程的试验检测项目。

    3.1.3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要求: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运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水运材料或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码头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如未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要求: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水运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水运材料或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担任过码头工程检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应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材料中应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如未体现人员的姓名和任职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③其他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试验检测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水运工程(材料或地基基础或结构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水运材料或水运结构与地基专业)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项目组其余试验人员不少于1人,应具备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员(助理试验检测师)资格;

    注: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累计必须涵盖材料、地基基础、结构三个专业或涵盖水运材料、水运结构与地基两个专业;由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所有项目组成员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或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社保(或养老)缴费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3.1.4信誉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试验检测类);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水运工程结构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其他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4承担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总承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监理工作的单位,或与以上单位有隶属或投资参股关系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公正性的单位,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为南通港通海港区通海作业区中部码头区东段泊位工程总承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监理、质监部门等单位提供本项目的检测服务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系统下载。

4.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递交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通远港口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保税十路与保税十一路交叉口东160m

邮政编码:226100

联 系 人:冯佳慧(商务);镇慧祥(技术)

电话:18252478128;13057091887

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光华大厦A座706室

邮政编码:226100

联 系 人:黄林华

联系电话:18020199379

行政监督: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南通市工农南路150-1号(市政务中心北停车楼12楼)

电话:0513-59003761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参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特别提醒: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3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5年6月4日9:30。各投标人可在任意地点自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参加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为 2025年6月4日10:30。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开标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辅楼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请提前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显示,如显示为虚拟开标室的,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确认具体地点)。

8.5已购买或者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投标,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投标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方式组织开标,请各投标人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即202564930)委派授权代表准时进入本项目腾讯会议(会议号为631-352-796,会议名称为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将于开标时间进入会议招标代理进入腾讯会议室后,其他人员方可进入腾讯会议室加入会议时请各投标人将名称改为单位名称加入会议自动静音,如需发言可启动语音功能或在聊天界面书面提出),未委派授权代表参加腾讯会议的将视为默认开标结果,第二信封开标腾讯会议号将另行通知。

8.7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1~表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1~表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系统填报咨询电话:400-6666-101。

8.8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系统维护单位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8.9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400-6666-101。

8.10投标人编制、填报电子投标文件时注意: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服务周期(工期)内容请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或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备注“日历天”处无须折算成“日历天”。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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