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来源 | 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 | ||
内容 | (招标编号:E1200001051002898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芦台镇 一、招标条件 本 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120000105100289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3477万元;市级财政资金1523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项目主要内容包括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1个,建设规模2万亩,规模涉及宁河区清河农场 2.2.建设地址:宁河区清河农场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 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内容包括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1个,建设规模2万亩,规模涉及宁河区清河农场。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宁河区2025年度2万亩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施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须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加盖单位公章)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8、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投标人须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www.zcqzc.com)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26 09:00:00至2025-09-01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通过邮箱m15620717900@163.com与招标代理联系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 14:0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1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6 14:00:00 开标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106号1楼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地址:新华道6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22-6959184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07) 联系人:张鹏 联系电话:15620717900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