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滨海盐碱地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海兴县)五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沧州市滨海盐碱地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海兴县)五标段(二次)已由海兴县人民政府以海政复【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6273.32万元,2025年建设投资42242613.05元。建设规模:计划2025年建设规模
9051.14亩,其中,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2585.47亩,中幼林抚育工程2038.00亩,人工造林(更新)工程3490.85亩,农村“四旁”植树工程936.82亩,建设地点:海兴县境内。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1个标段;五标段:(县农场中幼林抚育)。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种植施工,种植施工验收合格后,进入养护期,养护期三年。。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其他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通过“信用中国”(https://***/)、“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EF%BC%89%E7%AD%89%E7%BD%91%E7%AB%99%E5%AF%B9%E4%BE%9B%E5%BA%94%E5%95%86%E5%9C%A8%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8%BF%9B%E8%A1%8C%E6%9F%A5%E8%AF%A2%E5%B9%B6%E7%94%84%E5%88%AB%EF%BC%8C%E5%AF%B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BD%93%E4%BA%8B%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7%9A%84%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F%BC%88%E4%BB%A5%E5%BC%80%E6%A0%87%E5%BD%93%E6%97%A5%E5%9C%A8%E7%BA%BF%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9%E3%80%82%3Cp%3E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远程异地评标。①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②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3 09:00至2025-09-29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10-14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代理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15]299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代理工作并取得中标通知书后,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
平台使用情况 (1)平台名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均使用第三方平台;
(3)平台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ebztb.com),使用范围为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等;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m,m≠0),0≤M<500万元
收费金额800元/标段;500≤M<1000万元 收费金额1500元/标段;1000≤M<2000万元
收费金额2500元/标段;2000≤M<5000万元万 收费金额3500元/标段;M≥5000万元收费金额 4500元/标段。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联系电话向沧州铭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杨英特,联系电话:0317-3079364。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海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0317-6621035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省沧州市滨海盐碱地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海兴县)五标段(二次)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13.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