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JZXCG——20250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兴县龙山区块清扫保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7.3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最低要求配置表 | 2025年6月23日发出的配置表要求 | 采购需求中的7.3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最低要求配置表以本次发出的为准。 |
2 | 评标办法中的设备投入 | 除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最低要求配置外,供应商增加(自有或租赁)以下设备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①增加洒水车1辆(10T及以上)得1分;②增加无人自动扫地机1辆(1T及以上)得1分;③增加洗扫车1辆(3T及以上)得1分。注:车辆如是供应商自己购买车辆,须提供购置车辆有效保险单、车辆发票或车辆行驶证,且年审须在有效期内;车辆如是供应商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车辆有效保险单、车辆发票或车辆行驶证,且年审须在有效期内。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本项不得分。 | 除环卫相关作业车辆最低要求配置外,供应商增加(自有或租赁)以下设备的,每项得1分,最多得3分:①增加洒水车1辆(核定载质量10T及以上)得1分;②增加无人自动扫地机1辆(总质量1T及以上)得1分;③增加洗扫车1辆(核定载质量3T及以上)得1分。注:车辆如是供应商自己购买车辆,须提供购置车辆有效保险单、车辆发票或车辆行驶证,且年审须在有效期内;车辆如是供应商租赁车辆,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车辆有效保险单、车辆发票或车辆行驶证,且年审须在有效期内。如不满足上述要求,本项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市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龙山街道西峰坝村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024590
质疑联系人:徐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024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格兰国际A座200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67270999
质疑联系人:严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2-6778801/1506727919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址:浙江省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