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公有物业有偿使用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受中山市三角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对中山市三角镇公有物业有偿使用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编号:07-06-04A-2026-D-F-E1824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06-04A-2026-D-F-E18243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镇公有物业有偿使用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
1.资金预算:无
2.资金来源:/
四、项目内容:
1.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项目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1名中标人,利用中山市三角镇镇属物业:综合执法大楼、三角中学、三角小学、兴平苑A、B幢、原消防大楼、原计生大楼、依顿对面商住楼、高平小学教学楼、兴盈苑A、B幢、茵宝花园10、11幢二层商业楼、茵宝幼儿园、中心小学A、B、C栋、中心幼儿园教学楼、江南红23卡天面、兴鲤苑A、B幢、沙栏小学、沙栏中学、光明小学新教学楼、蟠龙小学教学楼、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共二十处建筑屋顶屋面建设光伏项目,天面面积约2.3万平方米,可建设光伏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 (具体以合同签订前双方核对面积为准)。预计可开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规模约为3.7703MWp。公有物业可利用的屋顶资源具体如下:
序号 | 名称 | 装机容量/kWp | 光伏总面积/平方米 |
1 | 综合执法大楼 | 65.86 | 284.8 |
2 | 三角中学 | 124.32 | 537.6 |
3 | 三角小学 | 394.42 | 1705.6 |
4 | 兴平苑A、B幢 | 294.52 | 1273.6 |
5 | 原消防大楼 | 76.22 | 329.6 |
6 | 原计生大楼 | 113.22 | 489.6 |
7 | 依顿对面商住楼 | 77.7 | 336 |
8 | 高平小学教学楼 | 429.94 | 1859.2 |
9 | 兴盈苑A、B幢 | 95.46 | 412.8 |
10 | 茵宝花园10、11幢二层商业楼 | 162.06 | 700.8 |
11 | 茵宝幼儿园 | 45.88 | 198.4 |
12 | 中心小学A、B、C栋 | 464.72 | 2009.6 |
13 | 中心幼儿园教学楼 | 299.7 | 1296 |
14 | 江南红23卡天面 | 45.14 | 195.2 |
15 | 兴鲤苑A、B幢 | 125.8 | 544 |
16 | 沙栏小学 | 77.7 | 336 |
17 | 沙栏中学 | 175.38 | 758.4 |
18 | 光明小学新教学楼 | 87.32 | 377.6 |
19 | 蟠龙小学教学楼 | 496.54 | 2147.2 |
20 | 行政服务中心停车场 | 118.4 | 512 |
合计 | 3770.3 | 16304 | |
3.服务期限:运营年限为20年,其中项目建设期限设置为6个月(如因特殊情况需延迟或缩短期限的,以双方签定补充协议为准)。考虑期满后光伏设施残余价值,期满后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续期5年,续期条款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本项目建设周期为自双方签订物业天面移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建设期6个月免收有偿使用费)。
4.本项目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函格式承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唯一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 “较大数额罚款” 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认定为 200 万元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并按格式要求响应。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按无效投标处理。(说明:由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交由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须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就项目合同相关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经联合体各方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9.其他资格要求: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条款。
10.投标人须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参与投标。
六、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17时30分内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链接]#/442000/index)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完成注册登记工作,并办理数字证书,网址详见:
(1)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网址:[链接]#/442000/fwzn/detail?id=1630382788765921282);
(2)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
(网址:[链接]#/442000/fwzn/detail?id=220858154999615488)。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收件窗口咨询电话:0760-89817167、0760-88331782;
(3)使用粤企签移动CA(含原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使用企业数字证书或粤企签移动CA(含原粤商通移动CA)等方式登录交易系统完成获取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请按《综合交易招标采购管理-投标企业操作手册202506》:(网址:[链接]#/442000/fwzn/detail?id=1775339054512791553)完成获取有效的招标文件的工作。
七、提疑时间: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于2026年10月20日17时前在交易系统答疑管理处提出。
八、答疑时间:2026年10月21日17时30分前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答疑公告,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或下载。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4日17时00分。
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参加多个包组投标的,须对应每个包组逐个缴纳。如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的主体方(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或电子保函。
投标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必须以基本账户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投标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20240318》:(网址:[链接]#/442000/fwzn/detail?id=1769935117699051522)。
十、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评标地点: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网上开标,不要求投标人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可登录交易系统查看开标,依法提出开标异议。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三角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760-85405193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锐焜、纪玩波、冯锦彬、刘榕、冯琳舒、陈晓婷、赵天白、梁令凝
电话:0760-88113889
传真:/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中山市三角镇公有资产事务中心
联系人:温先生
电话:0760-85549572
传真:/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3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