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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科技大学长山校区 63 号学生宿舍建设项目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镇江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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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框架招标已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

2.项目规模: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等)的测绘、勘察、设计服务等,范围包含长山产教融合发展区及高校集团负责管理运营的老校区。

3.工期要求:根据各单项工程的规模,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安排设计人员,及时完成设计任务并服务到位。

4.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建设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工程测量标准》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国家、地方的现行规范、标准等要求。勘测成果、规划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不得分包。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测量勘察:管线测量、地形测量(含土方测量)、建筑沉降与基坑监测、建筑物面积(规划核实和房产)测量、道路纵横断面测量、放线及竣工测绘、雨污水管道检测、地质勘察(含管线、道路及附属建(构)筑物勘察)等;

(2)规划方案:道路线形规划及管线综合规划编制与报批;

(3)工程设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对现有建筑进行设计图纸复原等;

注:重大或特殊性较大的项目,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另行组织招标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同时备以下(1)、(2)条件:

(1)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2)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本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高级工程师

3.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8)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9)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由两个投标人组成,必须由“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等均由牵头企业获取和递交,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拟派。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d、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3 年的;

(14)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六、评标办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10分,技术方案70分,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设计费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10分)

本项目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测量勘察、规划方案及工程设计部分分别进行下浮率报价,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测量勘察部分(2分)

测量勘察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30%,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30%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分,最多加1分。本条满分2分。

2、规划方案部分(2分)

规划方案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10%,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10%的,得基本分1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分,最多加1分。本条满分2分。

3、工程设计部分(总分6分)

工程设计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10%,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10%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5分,最多加3分。

注: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版)》、《江苏省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和《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收费目录表》、《城镇排水检测与非开挖修复工程消耗量定额2020》等文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中未注明收费标准的设计分项,参照《江苏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2024版)》

(2)技术方案70分

由于本项目没有具体的建设项目,各投标单位需根据各自的投标经验来编制本部分内容,编制内容需体现勘察测绘、交通规划、道路、排水、交通设施、路灯照明、管线规划、建筑、景观绿化等。

项目

评分细目

评分内容

满分

技术标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

1、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区规划情况;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并且符合实际情况。

6

2、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雨水污水规划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对招标项目所在区域的雨水系统、水系情况、防涝系统、海绵系统、环卫、消防、污水系统、污水提质增效建设情况进行详细分析。阐述招标项目所属的雨水管道系统、受纳水体、污水管道系统、泵站、污水厂情况。

8

3、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过去五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现状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现状分析,给出招标人负责范围内拟建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及建设必要性。

4

4、针对拟建工程案例,对工程特点及重点、实施难度等进行准确、有针对性的描述。

6

方案文本

针对拟建工程案例,至少应包括勘测设计依据、勘测设计指导思想、建设规模、勘测设计技术标准、勘测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程序和期限、关键项目技术方案先进、可行以及应用措施可靠。对工程投资降低成本措施。

勘测方案

至少包括管线测量、地形测量(含土方测量)、建筑沉降与基坑监测、建筑物面积(规划核实和房产)测量、道路纵横断面测量、放线及竣工测绘、雨污水管道检测、地质勘察(含管线、道路及附属建(构)筑物勘察)等方案

4

交通规划

对招标人负责人范围内综合交通现状问题把握及发展趋势的分析和战略的研判

4

道路

至少包括道路线形规划方案(含道路线形规划方案及横断面图,要求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技术要求)及道路工程方案(含结构设计方案、软基处理方案等)

8

雨水

至少明确管径、管材、汇水范围、排向、径流量控制系统、防涝系统等

3

污水

至少明确污水系统,服务范围、管径、管材、排向

3

交通设施

至少包括交叉口渠化及控制方案、标志牌杆件样式、上下部结构方案,同时要考虑“多杆合一”技术的应用。相关内容须满足当地交管部门的技术要求。

3

路灯照明

至少包括路灯布置方式、灯型、箱变布置原则等。

2

管线规划

各管线的现状梳理,明确管线平面布置及管线断面方案:各管线的服务范围、容量、与相交道路既有及规划综合管线系统的衔接并要满足规划部门的技术要求

3

建筑

依据城市更新的原则,对改扩建项目进行分析。对各专业(至少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人防、绿建、消防等)改造的合理化建议。

6

景观绿化

至少包括方案理念说明、设计总图或标准段平面图、景观节点设计、能表达效果的彩图、材质建议及植物品种等

4

环保措施及安全措施

环保意识强,方案及措施有力。

安全措施的完善性、针对性、合理性等符合有关规定等。

1

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LID)

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镇江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如市政道路、街头广场等,至少包含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现状海绵设施的适应性分析)。

2

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目标及构建措施;措施结合相关规划指标体系并具有可达性,同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3

注:(1)技术方案由评委独立打分,各项评审要点由评委酌情打分。(2)技术方案得分将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总分中去掉一个最高评分和一个最低评分后取平均值(若出现小数点则通过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作为最终得分。技术部分除有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70%。

(3)企业实力和业绩(20分)

项目

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

满分

项目

组织

机构

机构与人员配备

1.除项目负责人外,团队中配备的成员满足如下条件的:

(1)具有注册测绘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条满分1分;

(2)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条满分3分;

(3)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有一个得1分,本条满分2分;

(4)具有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条满分2分;

(5)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条满分2分;

(6)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得1分,本条满分1分;

(同一人不得累计得分,提供相关人员的证书及相关人员近一个月(2025年4月)的社保证明)。

11

质量管理体系

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对应认证证书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1

项目

评审内容

满分

企业业绩

近五年(2020年5月1日)以来道路工程业绩单个工程设计费400万以上的,加2分,本条满分2分。(注: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反映本次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和要素,否则不得分。)

2

近五年(2020年5月1日)以来房屋建筑工程业绩单个工程设计费400万以上的,加2分,本条满分2分。(注:需同时提供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以设计合同为准。上述资料须反映本次评审所需的项目特征和要素,否则不得分。)

2

企业获奖

近五年(2020年5月1日)以来,获得省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每个加1分。本条满分2分。(注:需提供获奖奖状,获奖时间以奖状上的时间为准。)

2

项目负责人获奖

近五年(2020年5月1日)以来参与的项目单个工程获得省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的,加2分。本条满分2分。(注:需提供获奖奖状,获奖时间以奖状上的时间为准。)

2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6日00:00至2025年5月12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 http://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网上支付平台和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八、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年5月27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九、其他: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市丹徒区教诚路1号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谷阳路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联系人: 许工联系人:孙工

电话:15952801230

电话:17368080722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9980212联系电话:0511-89883663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技术支持:

CA证书办理: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2-58188503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联系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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