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茨坝片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到户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盘龙区茨坝片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到户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7da15429-5895-4289-a087-ce3be4183976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50.0% 自筹 50.0% 贷款 0.0% 外资 0.0% 7da15429-5895-4289-a087-ce3be4183976 | ||
| 建设规模: | 项目总投资估算1241.1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957.28万元,施工图设计费金额约22.362万元7da15429-5895-4289-a087-ce3be4183976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10-09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盘龙区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3146244) |
| 备注: | 本项目招标计划发布时间为:2026年9月1日。招标文件预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网上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链接]#/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其他要求: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20-22043119;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段连杰 |
| 办公电话: | 0871-6511275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招采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朱勋俊 |
| 经办人: | 朱勋俊、刘群、周文利 | ||
| 办公电话: | 087163826636 | 移动电话: | 18313725296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100202600862001001 |
| 标段名称: | 盘龙区茨坝片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到户改造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10-15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10-30 09:00 |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5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241.1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1.建设内容:茨坝片区玉器城、玉泽苑、翡翠花园小区(一期、二期)供水到户改造,包含:更换、新装水表,新建一体化泵站一座,新建供水管网等供水设施改造。玉器城、玉泽苑需进行管道冲洗消毒、管道试压、水平衡检测,确保供水安全及产销差满足要求。2.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编制归档、配合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完成所有设计阶段专项技术方案审查、专家咨询,配合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图合格证,配合招标人报批、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工作范围以招标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招标人要求及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费用),收到定稿的施工图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编制工作并提交至招标人,负责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协调沟通、进度、投资、质量控制等,协调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工作范围以招标人要求及合同签订内容为准;(3)其他工作:按照招标人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招标人办理项目相关行政审批事宜;协助、配合招标人项目工程结算、竣工决算、资产及资料移交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招标人保留调整以上招标范围的权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昆明市盘龙区茨坝街道昆明绕城高速茨坝出口北侧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一方,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未履行合同的,应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由同一专业同一职责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资质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可组成联合体投标)。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接受联合体):(1)设计资质要求:①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以上①、②、③具备其中之一即可。(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的施工单位提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不可兼任(兼职)。(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注: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员工。)(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注册在本单位,提供社保证明,同时拟派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员工。)(4)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提供社保证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员工。)(5)项目其他管理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须满足招标公告附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的要求。注:以上拟派人员均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指202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任意1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新成立企业或新入职人员,尚未产生社保缴纳材料的,只需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说明;退休返聘人员可提供返聘协议及退休证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 | 无 |
| 其他: | 1.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①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2023年至2025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②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码】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成立至今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按照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③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或提供加盖公章的公司财务情况说明。(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2.信誉要求:(1)当前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链接])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或书面承诺;(2)当前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链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证明或书面承诺;(3)信誉良好,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书面承诺。(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须提供上述(1)、(2)、(3)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4)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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