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6-2027年度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6-2027年度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并于 2026年11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92-2631ZS037039
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6-2027年度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9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6-2027年度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396,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服务 | 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6-2027年度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396,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或采购费用总额累计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时,以先到者为期限,本合同随之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供应商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者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需同时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人员)两类信息)。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6-2027年度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份额给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投标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占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所有中小企业情况),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或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低于本项目合同总金额的28%,投标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所有中小企业情况),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或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承接方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承接方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与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书》的所有中小企业情况),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或监狱企业须投标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备注:若不同投标供应商分包给同一家供应商的,均视为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2026-2027年度机关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链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如投标人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10月30日至2026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20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链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链接]。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链接]。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链接]),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开标有关事项:
(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请供应商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报价无效。
(2)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参与开标/唱价会的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平台→点击“项目采购”→选择参与开标的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并留意右侧的“信息栏”。
(4)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开标解密时长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南区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号623室
联系方式:0760-888968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8号远洋广场1幢办公楼9楼905号
联系方式:0760-88383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丹燕
电 话:0760-88383266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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