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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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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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好运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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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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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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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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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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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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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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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章丘区车站新街3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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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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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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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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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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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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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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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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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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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运巴士纪要【2025】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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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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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市场公开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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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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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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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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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于济南市章丘区车站新街369号,章丘客运总站站内停车场北侧,面积7200平方米。查勘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1566276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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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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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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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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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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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8万元/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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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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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运巴士章丘快递物流园区3个物流车间位于济南市章丘区车站新街369号,其中:
标的1:1号车间 面积2400㎡,租金为306600元/年
标的2:2号车间 面积2400㎡,租金为306600元/年
标的3:3号车间 面积2400㎡,租金为306600元/年
租金每年不递增,装修免租期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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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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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采取按6个月为支付周期、租金预付的方式。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十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之后每期的租金,乙方应于前期租赁期限届满前15天内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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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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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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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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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仓储、分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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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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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单位)或个人。
2、承租方企业必须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index.html%EF%BC%89%EF%BC%9B%E6%9C%AA%E8%A2%AB%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4%BB%A5%E5%85%A8%E5%9B%BD%E6%B3%95%E9%99%A2%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4%BF%A1%E6%81%AF%E5%85%AC%E5%B8%83%E4%B8%BA%E5%87%86%EF%BC%88%E6%9F%A5%E8%AF%A2%E7%BD%91%E5%9D%80%EF%BC%9A%3Ca style="color: rgb(85, 85, 85);" href="http://***/shixin/%EF%BC%89%E3%80%82%22%3Ehttp://zxgk.court.gov.cn/shixin/%EF%BC%89%E3%80%82%3C/a%3E/%3C/p%3E%3Cp%3E 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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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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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需要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准擅自转租或分租于任何第三方。
3、房屋现状招租,装修改造不能破坏主体结构,经鉴定需产生的加固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房屋内固定设施、设备及装修(非结构)允许承租人自行拆除、处置,并对房屋格局重新设计装修,合同期满改造后的固定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资产归出租方所有。
5、车间内电缆敷设如不满足使用标准,承租人可自行改造,改造后的资产归出租方所有。
6、消防设施及其它设施设备由承租人负责更新、验收及维保以满足使用要求,更新后的资产归出租方所有。
7、建筑物楼顶使用、出租权归出租方所有。
8、出租方与承租方完成房屋交接后,房屋内遗留的物品视为出租方放弃,由承租方负责清理处置,如产生清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9、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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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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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 保证金10000元
标的2 保证金10000元
标的3 保证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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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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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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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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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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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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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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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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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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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5日---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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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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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5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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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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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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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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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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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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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经理、靳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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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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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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