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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采2026111号】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辉光路南延(建设路—湛北路)工程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市 竞争性磋商 2026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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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辉光路南延(建设路—湛北路)工程施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6-9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辉光路南延(建设路—湛北路)工程施工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64,419.36元
最高限价:3964419.36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平公资采2026111号-1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辉光路南延(建设路—湛北路)工程施工项目3964419.363964419.36 3964419.36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该项目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路线长度约200米,红线宽度20米,横断面具体布置为3.5m(人行道)+13m(行车道)+3.5m(人行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5.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5.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5.4质量要求:合格标准。5.5工期:3个月。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要求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3.6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7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拟派专职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具有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9供应商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拒绝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后至评标结束止(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3.11供应商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采购过程中,采购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的供应商。注: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2日 至 2026年02月0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3.方式: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http://***/)%E2%80%9C%E4%BA%A4%E6%98%93%E4%B8%BB%E4%BD%93%E2%80%9D%E5%85%A5%E5%8F%A3%E8%BF%9B%E5%85%A5%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4%B8%8B%E8%BD%BD%E6%96%87%E4%BB%B6%E3%80%82%E5%85%B7%E4%BD%93%E6%93%8D%E4%BD%9C%E8%AF%B7%E6%9F%A5%E7%9C%8B%E4%BB%A5%E4%B8%8B%E9%93%BE%E6%8E%A5%EF%BC%9A%3Cp%3E 链接地址:http://***/fwzn/11020.jhtml%3Cp%3E 办理CA证书:http://***/tzgg/10814.jhtml%3C/td%3E%3C/tr%3E%3Cp%3E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2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升级的通知》等相关公告。2.监督单位:平顶山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26275953.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4.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长安大道东段建设大厦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33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中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和盛时代广场7号楼91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617303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5617303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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