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农村供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义县农村供水工程 已由 义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义县农村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义发改发[2022]12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本级预算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40%:60% ,招标人为义县瑞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锦州华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义县农村供水工程;
2.2建设地点:义县头道河镇、聚粮屯镇、头台镇、张家堡镇、瓦子峪镇、留龙沟镇、前杨镇、刘龙台镇、白庙子乡、城关街道、稍户营子镇、七里河镇、大定堡乡、地藏寺乡;
2.3项目规模:①规模化供水工程。新建大口井4眼,净水厂4座,一级泵站4座,二级泵站12座,输水管线总长度为197.366公里,排气阀井344座,检修控制阀井114座,泄水阀井172座,减压阀井53座,高位水池4座等。②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新建机井62眼,井房67座,小型泵站62座,输水管线干、分干管线累计总长度为15.761公里及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对义县农村供水工程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第1标段:义县农村供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2.7服务期限: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经国家政府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止,具体周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7投标保证金:1.0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网银、保函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交纳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
3.2信誉要求:①经“信用中国”网站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②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且公开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6年01月20日17时00分至2026年01月26日17时00分止,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下载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
4.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注:请随时关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修改、澄清答疑文件,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02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递交,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时间:2026年02月10日14时00分。
5.4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纸质版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与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6.评标办法
6.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义县水利局 ,办公电话 0416-7782018 。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义县瑞泽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义县义州镇振兴路26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41603824
(2)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新民街道凌西大街佳和溪林苑16-82号
联系人:苏展
电 话:0416-7111288
电子邮件: /
(3)异议处理联系人:苏展
电 话:0416-7111288
锦州华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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