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现场建设项目(市本级)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抚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现场建设项目(市本级)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HD-2025-GK-007
项目名称:抚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现场建设项目(市本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34000.00 元
最高限价:64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购2025F000035175 | 抚州市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动态管控现场端建设市本级项目 | 32 | 台 | 634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按约定完成项目实施,保障项目建设质量达标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1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26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竹山路与宁轴东路交汇处,抚州城市展览馆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https://www.jxsggzy.cn)。潜在投标人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招标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 本项目采用“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CA证书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各地市按当地不见面开标规定执行) 3. 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 设备)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有符合条件的国内产品也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5.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是 否(各地市按当地监管部门要求选填) 6.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成交供应商可凭借其所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抚州市财政局官网“政府采购”栏目中查询金融机构信息,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申请。也可向抚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科咨询,咨询电话:0794-8263960,联系人:徐先生/王先生。 7.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 (1)观摩人数。为保证政府采购交易现场秩序,每个采购项目允许观摩人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含5人)。 (2)预约方式。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要求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进行预约登记。 (3)人员确定。采购代理机构按收到电子邮件(1097300640@qq.com)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 (4)观摩纪律。应要求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要求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县(区)分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抚州市市直集中办公大楼1号楼8楼
联系方式:15350015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抚州瀚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城西街道东津村曾家组
联系方式:13407040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光
电话:1340704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