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航大学飞行分校朝阳飞行学院飞行、管制人员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飞行分校朝阳飞行学院飞行、管制人员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25-17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雪婷、侯工
项目联系电话:15522962812、022-868755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40929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雪婷、侯工 15522962812、022-86875555
代理机构地址: 北辰区北辰道中建大厦9楼912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对中国民航大学飞行分校朝阳飞行学院飞行、管制人员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于2025年12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参加协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飞行分校朝阳飞行学院飞行、管制人员体检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HTC-FW-2025-1714
3.预算金额:128万元/年
4.最高限价:128万元/年
5.采购内容:中国民航大学飞行分校朝阳飞行学院飞行、管制人员体检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6. 项目属性: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体检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
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协商方法。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①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协商当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若是自然人投标,需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无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仅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即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
①2025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税收缴纳凭证等证明文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2025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等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纳时间(不足3个月)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自公司成立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等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含投标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含投标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航空人员体检委任单位代表)证书(提供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设置的医疗机构具备《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航空人员体检委任单位代表)的,需提供与投标人的关系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4日,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获取。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成交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发送报名邮件至我公司邮箱(邮箱:xinhuazb2025@163.com),邮件具体要求如下:
(1)①标题:“项目编号+项目名称”②正文:“公司名称、接收招标文件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③附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发送邮件后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侯工(联系方式:15522962812)获取缴纳文件费信息及“文件登记表”并根据要求填写此表,完成后回传“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文件费汇款截图;
(3)注意事项: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代理机构将按照成交人提供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4)报名成功不代表评审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和时间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北四综合楼(校史馆对面原老校医院)一楼120号会议室
4.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向采购单位递交响应文件(含对响应文件的有效修改、澄清文件)。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洽商地点在中国民航大学进行的项目,供应商须在采购截止时间前至少2个工作日进行入校申请,并将入校人员回执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未按照规定时间或未按照要求提交入校申请,导致无法入校的,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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