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养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养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甸县清源载能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80%、县财政资金2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养殖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QT0503G250925001001
2.3建设地点:林甸县红旗镇银光种羊场场部西两公里
2.4建设规模:项目配套建设道路工程、地埋式管线、雨排工程和电力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8722.44平方米,路灯54盏;DN300地埋式管线7100米;深水井2眼,雨水明渠8959.22米;新建35kV变电站1座,容量20MVA主变压器2台,80kVA箱式变7台,35kV出口间隔1个及二次保护装置,架空线路42.20千米,埋地敷设电缆10000米,并购置相关设备。
2.5计划工期: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共计417日历天;(注:上述工期仅作为编制响应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72,471,644.66元(其中电力部分39,509,838.33,市政部分32,961,806.33元);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四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承修类三级、承试类三级及其以上资质。
3.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和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1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需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07月至2025年09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的明细(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六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2人(电力工程相关专业1人,市政工程相关专业1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2人(机电工程1人,市政工程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2人(机电工程1人,市政工程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承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5须具有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3C/p%3E%3Cp%3E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7日00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4日09时00分。
7.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3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9. 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本项目在完成评审工作后,代理机构将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各中标候选人需在2个自然日内将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的原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业绩、资质、证书等,所提交的原件具体内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将在行业监管部门监督下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真实性进行核查,如发现弄虚造假行为等违法违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报告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未按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放弃候选人资格。原件邮寄地址:林甸县红旗镇人民政府,收件人:苏鑫,联系方式:13936924594
10. 联系方式
监督人:林甸县红旗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宋冀、18945298877
地址:林甸县红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林甸县清源载能畜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大庆市林甸县西南街
联系人:苏鑫
联系电话:13936924594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0-3号
联系人:邢先生
联系方式:0451-82935559转826
电子邮箱:zkgshlj@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