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2029年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服务采购项目(CQS25C0238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6年1月12日
项目概况: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2029年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1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02380 采购执行编号:CQS25C02380
项目名称: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2029年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5,000.00元
最高限价:885,00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26年-2029年污水处理站运营托管服务采购项目 | 885,000.00元 | 1 | 项 | 供应商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和歌乐山院区污水处理站提供运营管理服务,金紫山院区设计日处理量约300m³,目前实际日处理量约100m³,歌乐山院区污水处理站设计日处理量550m³,目前实际日处理量约200m³。 |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采用“1+1+1”年度滚动续签模式,若成交供应商年度平均考核分值达到80分及以上(含),且无重大违约行为,采购人将与其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若年度平均考核分值低于80分或存在未整改的严重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启动重新采购程序。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供应商出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供应商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6年1月12日 至 2026年1月1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1.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3.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4.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6年1月23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1月23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接标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6年1月23日 09:30
磋商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接标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落实《财政部 工业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
采购经办人:温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751406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中建投(重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余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023-67878989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重庆市江北区重庆市江北区天澜大道9号星耀天地1栋4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878989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