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阜南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项目(一期)监理的澄清修改公告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阜南县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配套产业项目(一期)监理
二、项目编号:FY2025GC0157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5年9月2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更正内容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家。1.4.2 ?~不接受 。
更正为: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3.6.6 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2家。1.4.2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 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至少一项资质。
更正内容二:删除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补充条款 9.(5)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结算,监理单位应严格把关,经结算审计审减额超过报审金额10%时,扣除监理费的5%,并同意此款项在建设单位支付最后笔监理费时予以扣除。
更正内容三: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有关获取时间、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内容,均由“2025年9月24日09时00分”,
更正为“2025年9月30日09时00分。”
本次澄清修改内容及附件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补充及答疑前后不一致的,以最后时间发出的为准。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5年9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