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医疗设备运营能力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法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委托,对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响应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
可。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黄浦区卫生健康系统2025年医疗设备运营能力评估项目
2、项目编号:SH-SP2025-328
3、项目主要要求:
(1)项目属性:服务类
(2)项目概况:本项目通过具有专业评估、评审医学装备资产能力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中心提供的2025年度拟新增、更新及财政预算已采购医疗设备 清单,制定合理可行的评估计划和方案,对黄浦区卫健系统内指定医疗设备进行检测与评估(包括设备整体状态评估、设备应用质量与安全评估、设备维修 价值评估、设备资产使用价值评估等)。通过了解现有医学装备资产使用情况、运维效果,在服务期内完成评估评审并出具相应报告和处置意见,为后续采 购提供参考依据,确保区域医疗设备资产的合理配置与使用。
(3)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预算金额:6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 项目需求”。)
4、交付地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自拟,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签章、加盖企业公章)(需提供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4)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2、报名要求如下: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5-06-1217:00至2025-06-1917:00截止,(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上述材料扫描 件发送至邮箱进行初审(邮件中请写明公司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以便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代理机构将邮件回复通知初审结果,通过 初审的供应商在上述规定的时间支付报名费后可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必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及盖章复印件一套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现场复核。(未按照要求报名复核的供应商,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报名及磋商文件费用为:600元,售后概不退还。
供应商应在电汇汇款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投标公司名称。
未在规定时间按以上流程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报名将被拒绝。
四、磋商响应截止及磋商时间:
1、磋商截止(开标)时间:2025-06-2513: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谈判评审时间:2025-06-25 14:3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