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5 万吨 / 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 - 焚烧装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政务备字【2025】103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焚烧装置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5万吨/年电子级环氧树脂及其配套项目-焚烧装置; 2.2 建设地点: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指定地点(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废气、废液焚烧装置一套 。 2.4 质量标准:按招标技术文件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2.5 计划工期:15个月内(其中安装工期不超过5个月,自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安装通知后为开始安装时间)。 2.6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包括设计配合(深度达到施工图要求,不包括土建工程)、工程施工(不包括土建工程)、现场协调、设备及材料供货并安装、调试开车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以技术文件要求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2. 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 压力管道设计资质; 4. 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级资质; 5. 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6.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3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自 2021年1月1日至招标计划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9月23日)至少有一项已完成供货的含氯废气、废液(含废固含氯废气废液一体化)焚烧装置的业绩且合同中焚烧装置的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货物进场甲方验收证明扫描件及合同关键页(附合同首页、标的名称页、盖章或签字页及投标人认为合同关键页,投标人认为属于商业秘密的内容,可用马赛克进行遮挡,合同不能明确的参数的可提供合同相关的技术协议或技术附件。)。 2021年1月1日指起始时间,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4 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 财务要求: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原件扫描件。 (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3.6 信誉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方为本项目的技术提供方,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9 月 30 日 09时 00分至 2026年 10 月 12 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10月 23 日 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 7.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文件。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道宇 联系方式:19933166060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5-8825231 邮箱:yuanqufazhan@[链接]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化学工业园区中南部,石化东路西侧厂房 联 系 人:汪先生 电 话: 17743931636 电子邮件: zbbgs@[链接] 邮 编: 063200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国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380号盛景大厦11楼 项目负责人: 张道宇 项目负责人电话: 19933166060 电子邮件: 13933836013@[链接] 邮 编: 050000 特别提醒: 一、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链接])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 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 CA(河北 CA、山西 CA、北京 CA、联通 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文件。CA 认证服务热线:河北 CA:400-707-3355;北京 CA:400-994-3319;山西吉大 CA:400-653-0200;联通 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 二、电子招标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隐藏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于网络拥堵无法完成递交。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修改、撤回投标文件,但需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新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签章。 三、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现场,无需递交原件及纸版投标文件,相关证件、材料按招标文件要求于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对真实性、清晰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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