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 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2026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LZH26ZB080)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5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LZH26ZB0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2026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10-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1:第2包采购目录更正为其他医疗设备。更正事项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第2包: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既有本国产品和非本国产品的,应当按照规定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并说明各项本国产品成本明细以及占全部产品成本的比例,投标人为该项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对该投标人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6)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7)“政采贷”政策宣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可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网址:http://[链接])了解。 更正日期:2026-11-05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11月23日 14点0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挹青路1号 联系方式:022-292412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宝坻区红星城市广场底商S2-14号2楼 联系方式:022-29996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欣然 电 话:022-29996696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 众连众合(天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11月5日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