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98号宝隆大厦右侧电梯十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2025-002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15.7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5.7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J-2025-002
1.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3最高限价:115.72万元
1.4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括食堂食材主要有谷物细粉、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糖及副产品、畜禽肉、 油脂及食品杂碎、 熟肉制品、水产品加工、 蔬菜加工品、水果、坚果加工品、 淀粉及淀粉制品、豆腐及豆制品、蛋制品、乳制品、 罐头、 调味品、发酵类制品、加工盐。供应商可以供应上述种类某一种,也可以供应多种产品,视乎采购人的下单需求而定。所供应的货品必须安全卫生,量足价平,并提供有完善的配送工作和售后服务。
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7服务地点:宁安市税务局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食品批发;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2.获取文件方式: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所须要件加盖公章至黑龙江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宝隆大厦右侧电梯十楼)现场获取招标文件。
3.文件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黑龙江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宝隆大厦右侧电梯十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古塔东街49号
联系方式:葛女士15046380786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宝隆大厦右侧电梯十楼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990453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1990453055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2.供应商应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其他食品批发;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国家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询页截图)。(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9日至 2025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98号宝隆大厦右侧电梯十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98号宝隆大厦右侧电梯十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安市税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古塔东街49号
联系方式:葛女士150463807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小三条路98号宝隆大厦十楼
联系方式:叶先生19904530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女士
电 话:150463807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