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
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市启新学校花山校区二期改造工程(项目编号:JG2025-3844)已于2025年8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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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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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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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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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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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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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三、本补充公告对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
附件1:《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广州市教育基建和装备中心
广州珠江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2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
评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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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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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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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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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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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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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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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1)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8项以上(不含18项)的,得10分;
(2)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1至18项的,得5分;
(3)完成业绩的数量为6至10项的,得2分;
(4)完成业绩的数量为1至5项的,得1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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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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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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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市级或以上的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
(1)获得过15项以上(不含15项)的,得7分;
(2)获得过11至15项的,得3分;
(3)获得过6至10项的,得1分;
(4)获得过1至5项的,得0.5分;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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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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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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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科学技术奖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
(1)获得过15项以上(不含15项)的,得4分;
(2)获得过11至15项的,得2分;
(3)获得过6至10项的,得1分;
(4)获得过1至5项的,得0.5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不累计计算。
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获得过省级或以上房建类工法证书的:
(1)获得过10项以上(不含10项)的,得3分;
(2)获得过6至10项的,得1分;
(3)获得过1至5项的,得0.5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取一次,不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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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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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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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曾获得过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企业类证书的,每次得2分,最高得6分;
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本项最高得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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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人员答辩(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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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陈述;
2、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方案所提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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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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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陈述:
项目负责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与履约水平的介绍,介绍时间不超过8分钟;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人员、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工期及质量管理,对本项目施工重点和难点(工期紧,需严控关键节点;材料垂直运输频繁,近高压线作业需防触电;部分施工与道路交叉须保通行;施工期间确保校园秩序)的分析和应对措施。
20分: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有保障,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保证合理可行,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深刻。
10分: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基本有保障,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保证基本合理可行,对施工的重点、难点认识到位。
5分:人员、设备投入计划对工程进度保障差,施工组织方案对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的保证可行性较差,未能把握施工的重点、难点。
本小项最高得20分。
2、评委针对其陈述内容及方案所提的相关问题:
项目负责人就本项目接受评标委员会提问并进行回答。
25分: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清晰、内容准确。
12分:回答评委提问思路比较清晰、内容基本准确。
6分:回答评委提问思路不清晰、答非所问。
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项目负责人未参加现场答辩,以上两项均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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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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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指挥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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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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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指挥长由投标人现任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或以上行政职务担任,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项目指挥长公司任职证明(应已任该职满半年或以上,以任职文件落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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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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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指挥长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项目指挥长职称证书扫描件、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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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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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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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得4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按备注要求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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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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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4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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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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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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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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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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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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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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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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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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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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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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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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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造价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造价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5年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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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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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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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暖通专业工程师:具有暖通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暖通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2、材料专业工程师:具有材料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材料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3、给水排水专业工程师:具有给水排水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分;具有给水排水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得1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需提供职称证书、投标截止前一个月(2025年 7月)在投标单位参保的社保证明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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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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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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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为5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
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业绩编号和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等信息)以供核对(业绩相关附件的上传件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阶段可不重复提交)。不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业绩编号及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业绩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业绩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业绩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业绩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业绩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
(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施工费用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
(2)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3)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2、【业绩奖项】:(1)工程获奖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①国家级奖项指的是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或市级奖项包括:由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质量类奖项,其它如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装修、钢结构、机电安装、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奖项不参与计分;②只计算房建类工程质量奖项,其他非房建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市政等获奖不参与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投标人须提交获奖证书扫描件或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予评审。
(3)投标人须为该获奖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施工合同、业主证明、评审申请材料、批复文件、竣工验收文件等)体现其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否则不予计分。
(4)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计分。
3、【研发能力】:(1)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需提供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或学会颁发的省级或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或科学技术奖扫描件(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证书不予认定。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计分。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该项目获奖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2)工法奖项以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证书等证明材料为准,时间以工法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若颁发单位是行业协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以上要求提供的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该工法不能计算有效工法。同一工法获得多个奖项的,该工法奖项只按其中一个奖项所在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分数,不得重复计算。
4、【第三方评价】:
建筑工程类科技创新类企业证明文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获奖结果公布网页截图(须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包含上级公司、子分公司及区域公司),时间以网上查询公布的评审年度或证书载明的评审年度为准(如无法体现评审年度的,以网上查询获奖结果公布时间或证书载明的时间为准)。若颁发或公布单位是行业协会或学会,须同时提供该颁发或公布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登记的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该获奖不予认定。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计分。
5、【项目管理机构】: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人员,该人员不作为评分依据。投标单位社保证明不含投标人子公司,含分公司。以上人员岗位均不可相互兼任。
项目负责人业绩:人员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信用管理平台,须提供网页信息截图(截图至少包含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的“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等),验收文件上传件须有对应担任的项目负责人职位及该人员的姓名,如验收文件内无对应人员职位及姓名,则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需体现对应人员职位及姓名。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如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相关上传件无法体现其在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的,则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6、答辩:由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出场答辩,讲解投标方案、解答疑问,评标委员会专家根据答辩情况进行评审。讲解投标方案注意事项如下:
(1)讲解投标方案的人员要求:参与人员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2)讲解投标方案的顺序:所有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开标记录表上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答辩。
(3)讲解方案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在参加讲解时,应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展示讲解人员在本单位2025年 7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核对确认身份后再进行讲解。未能出示前述证明文件的单位不予参加讲解环节。
(4)讲解形式与要求:讲解环节在评标时进行,具体时间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进度而定;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投标方案讲解开始前通知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到达讲解地点(讲解人员应预留出足够的时间,并保持通讯畅通),讲解人员先陈述,评委针对陈述内容及施工方案提问,由讲解人员进行解答。项目负责人为答辩人,负责陈述及解答问题。未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无需再参与方案讲解。
(5)讲解时长控制:每家投标人答辩总时长控制在8分钟内。
7、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8、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