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唐山市高新区两化融合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澄清(二)
各潜在投标人:
唐山市主城区地下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
-唐山市高新区两化融合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TSGZ-250160-001)有关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10.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10.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
2、“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4)资信部分评审内容及标准”中的“注:a.主要人员的评审内容的证明材料以职称证书或执业证原件的扫描件为准;项目组人员证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
(如有) 、注册证 (如有)
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的扫描件。b.资格审查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资格审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c.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d.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未提供或不满足得零分。评委应对每项评审内容写明评分或扣分理由。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现更正为:
“注:a.主要人员的评审内容的证明材料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为准;项目组人员证件可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如有)、注册证(如有)等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的扫描件。b.资格审查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的是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的时间为准,附业绩合同原件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c.每项内容只允许打一次分,超出时打分无效;未提供或不满足得零分。评委应对每项评审内容写明评分或扣分理由。未按本规则打分无效。”
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管理局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