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M-2025-11-01272-QTJL2511100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长春市中心医院拟采购智能心理测量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的备案或注册截图;或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 在原特定资格要求基础上新增: (4)所投产品部分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出具对应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说明函(格式自拟),其中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仍需按照上述要求内容提供材料。 (5)如所投产品全部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出具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说明函(格式自拟),且无需提供上述要求内容。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政采云”平台 (http://***/)(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中心医院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810号
联系方式:0431-889151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鸿城国际大厦B座4楼
联系方式:0431-818538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阚畅、杨洋
电 话:0431-8185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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