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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电商快递物流园项目盱眙县电商快递物流园项目EPC招标公告

淮安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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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电商快递物流园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盱眙县电商快递物流园项目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5〕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弘大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盱眙县电商快递物流园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盱眙县山水大道与科技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

2.1.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约56亩,总建设用地面积为35542?,总建筑面积为34823?。

2.1.3合同估算价:约22088.03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331.42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20666.2万元(含设备购置费3051.51万元,设备购置费3051.51万元为暂估价,投标人投标价时不得下浮,否则作无效标处理),预备费1090.41万元。承包人严格按限额进行设计,确保建安工程费在限额之内),详见招标文件。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20个日历天,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5年6月20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2025年11月竣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及行业标准、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各专项设计、施工全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等所有服务、以及各阶段报批后修改部分设计、包含所有设计及深化设计上报审批(设备图纸由厂家负责设计,设计单位根据厂家提资完成土建设计,并审核其深化图纸满足土建设计),具体范围见设计任务书。

本标段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仓库、综合楼的建筑、安装工程;园区内配套实施(道路、围墙、标识、门卫、车位(含充电桩)、雨污水、景观绿化、消防、自来水、电气、供配电、燃气、智能化、弱电等)等,以及以上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相关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满足招标人交付使用。

2.3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1)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2023年5月28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2024年5月2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2025年2月2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也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施工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执行。

3.4.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4.4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

3.4.5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交纳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如为联合体投标,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牵头人的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6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3.5.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5.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3.5.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5.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6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7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不影响该企业其他核查达标的资质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5月6日(北京时间);

4.2投标保证金:15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4.3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的“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共105元投标人须在上传投标文件前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

4.4 CA证书网上自助办理网址:http://huaian.ca369.cn/page/index.html#main

新点软件技术支持:4009980000;

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0517-80996058、18962289236;QQ:3260927750;

4.5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新交易平台-建设工程操作手册》

http://ggzy.huaian.gov.cn/fwdh/005003/20230320/f8587105-469a-45c5-8437-ae3223268541.html);

注:投标人须持续关注本项目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电子化系统中发布的信息(含更正、修改等信息),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开标。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采用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投标截止时间前由牵头人使用其他联合体成员的CA锁,同步诚信库分别挑选所需提供的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提供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组建联合体则由施工单位提供即可,从诚信库勾选上传)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投标人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如组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相应资质,从诚信库中勾选上传)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牵头单位人员(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须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提供以上人员证书扫描件链接诚信库。

劳动合同及社保要求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保险缴纳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人员为返聘人员,可以不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可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组成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附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成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承诺书

按照示范格式承诺书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标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60%以上,具体合格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设计文件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设计方案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21分(不少于60%)

2.2.1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设计方案合格且排名前7名(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

2.2.2

设计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R带入□不带入

……

……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标、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3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1.1方案设计文件(35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

1.设计说明(4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符合任务书要求。

5、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2.总平面布局(8分)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交通流线及出入口设计合理且满足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3.建筑功能(9分)

1.对项目功能设计理解清晰、准确。

2、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3.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4.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4.建筑造型(4分)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分析图等进行评比。

5.结构方案(3分)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6.设备方案(2分)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情况。

8.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5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53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

值下浮3%、3.5%、4%、4.5%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分)

以下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7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5.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机构(3分)

1、建筑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结构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3、电气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4、给排水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5、暖通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6、景观专业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景观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初步评审后先评审技术标中设计文件,再评审商务标、经济标,分段进行评审、比较,确定一定数量的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因素)的评审,直至完成所有评审因素的评审推荐规定数量的定标候选人。

(1)第一阶段评审:先对技术标(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21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得分相等的,以投标函中工程总承包报价较低的优先,工程总承包报价相同及其他情形,由现场择优确定排名顺序。技术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除投标文件出现无效投标情形外,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

(2)第二阶段评审:对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商务标、经济标进行评审。将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排序前5名投标人成为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有相同的,以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高的排序在前,技术标(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的,由招标人择优确定其排序先后。进入定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不足5名的,全部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评委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5名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指出各投标文件中的优点和存在的缺陷、签订合同前应当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

备注:1、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盱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电话:0517-89729951、0517-88212373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盱眙弘大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王瑞

电话:13776733312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金桂大道15号

联系人:李东

电话:15250857101

盱眙弘大城市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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