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2025-12-19 00:00:00
年份预计工作日天数 | 预计节假日、公休日天数 | 备注 | | 2026年 | 254 | 111 |
| 2027年 | 256 | 109 |
| 2028年 | 257 | 109 |
| 注:以实际发生天数进行结算 |
注:如有上级政策调整,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后,服务符合采购人要求,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时30分至2025年12月2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31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政务服务中心A座5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 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人须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内容、格式自拟,随备份文件一同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3.请投标人登录账号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投标人。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投标人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4.投标人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投标人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铁西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重工北街37号
联系方式:024-25652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小西路76甲科协大厦819室
联系方式:024-31041039
邮箱地址:tenderee_LN@163.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五三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正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87001040030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福磊、张今朝、郑义、王宾、马贵阳
电 话:024-3104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