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监督处:
按照工程质量监督书的批复意见,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质量监督具体事务性工作由我站负责。经查,截至目前该项目存在9项设计变更(详见附件),参建单位均未按要求履行设计变更手续,致使该工程多项已完工及正在施工的内容存在设计单位(湖北省水利水电规划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违规提供白图、项目法人(漳浦县鹿溪桥闸堤防运行服务中心)违规同意采用白图施工、监理单位(福建润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违规签发白图施工、施工单位(湖北大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违规使用白图及无图施工等严重问题。具体如下:
1.一二期围堰变更:袋装土围堰变更为膜袋砂围堰,一、二期纵向围堰延长基坑全围(联系单-01),设计单位仅以设计通知单QESW/CW-23-2024同意了一期围堰变更内容,且只提供盖设代处章的白图用于施工。截至目前,一期、二期围堰均已施工完成,属于违规使用白图施工。
2.其余8项设计变更,设计单位仅以口头形式同意,均未出正式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应图纸,但施工单位已开始相应施工,属于无图施工。
不符合《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第十五条、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三十二条的规定:“ 项目法人应当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项目法人应当组织或者委托监理单位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勘察、设计交底。项目法人应当加强设计变更管理,按照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程序。设计变更未经审查同意的,不得擅自实施。”“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和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立设计代表机构或者派驻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人员担任设计代表,及时提供设计文件,按照规定做好设计变更。设计单位发现违反设计文件施工的情况,应当及时通知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按照工程监理需要和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设置监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监理人员,落实质量责任制。 ”“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文件,不得偷工减料。”
建议责成项目法人立即组织参建单位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完善设计变更手续,确保施工单位按图施工,并强化工程验收评定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附件:漳浦县鹿溪水闸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台账
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站
2025年4月29日
